个人情报的管理
PANDANET Inc.
公司代表 泷 裕子
公司代表 泷 裕子
2.个人情报的取得
您所提供的个人情报,依照法律将一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,未经用户的同意不会擅自使用客户情报。
本公司在如下的范围内使用用户的个人情报
- 为履行契约
- 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, 活动
- 为了进行售后服务以及维护
- 人员雇用人事劳务管理
- 行使委托事务
3.关于向第三方提供的个人情报
除了依照法律规定,法院等公共机关要求开示以外,用户提供的情报未经用户的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提供。
4.情报的外部委托
本公司在必要情形,会向信用卡公司银行等金融机关委托个人情报。
委托此业务时必定会以保护用户情报为条件缔结秘密保护契约。
5.个人情报的提供与否
是否提供各人情报为用户的任意的选择。不同意提供个人情报的情况,将无法使用需要会员注册的服务
6.个人情报的订正或删除
提供给本公司的个人情报有错误时,用户可要求本公司订正或删除该个人情报。本公司将尽快订正或删除该个人情报。
制定:2003年10月1日
最终更新日:2009年6月17日
最终更新日:2009年6月17日